近日,市民田女士向上游新聞熱線966966/上游新聞APP反映,去年2月自己曾借給過前男友曾先生兩萬元,用于給曾先生母親治病,考慮到當時兩人的關系,田女士在微信轉賬時沒有備注借款,也沒有讓曾先生寫借條。后來兩人因故分手,那么田女士這兩萬元到底能不能要回來呢?
田女士提供的微信截圖
男方承認確實曾借款
對于此事,田女士向上游新聞記者出示了她給曾先生轉賬的記錄,還有曾先生承認要還錢的微信聊天記錄。隨后,記者與田女士一起找到曾先生,曾先生承認確實因母親生病去年向田女士借過兩萬元,也在微信聊天中承諾過要還錢,從來沒有想過不認,只是最近手頭緊才沒有還。
那為什么要拉黑田女士的聯系方式呢?曾先生解釋稱,這是因為田女士與自己曾經是同事,田女士在微信朋友圈中公開發布了一些對他不利的信息,尤其是對他的工作造成了比較大的影響,這讓他感到非常生氣,于是拉黑了田女士所有的聯系方式,只要田女士就此給他道歉,他就立刻還錢。田女士也承認因一時沖動,確實在朋友圈發了包括與曾先生聊天內容截屏在內的圖片等,現在想起來確實有欠考慮。
好在經過上游新聞記者長達近3個小時調解后,雙方終于就此事達成一致,曾先生現場還給了田女士兩萬本金外加利息。
田女士提供的微信轉賬流水
律師稱后續承諾還錢構成民間借貸關系
田女士透露,因雙方分手有一段時間,當時借錢的聊天記錄已經刪除,轉賬時沒有相關備注,也沒有借條,這讓她一度擔心只有轉賬流水和對方承認還錢的聊天記錄,這筆錢可能會要不回來了。
對此,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韋清龍律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田女士這種之前轉賬的時候沒有明確說是借款,但是款項是實際出借給對方進行應急使用,在后續的索要過程中,對方明確承認要還款,那么肯定構成民間借貸關系。
對于曾先生認為田女士在朋友圈中曬出的內容影響了其生活,韋清龍律師說:“女方公開在朋友圈發布男方的信息,如果涉嫌個人隱私,那么就會構成侵權。如果只是發布日常的聊天信息等內容,或者只是基于感情因素發表情緒,但并未構成虛構事實或人身威脅等的言論,并不會侵犯對方隱私權、名譽權等合法權益。”
微信借錢需注意什么
現在電子支付方式非常便捷,不少人借錢時都通過微信、支付寶、手機銀行等方式轉賬。還也有人礙于雙方關系等多方面考慮,沒有進行備注或者寫借條,微信轉賬借錢應該注意什么呢?
韋清龍律師說,“如果對方沒有證據證明為其他經濟關系,有流水都可以形成民間借貸關系。如果借錢是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為了避免后續產生爭議,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建議轉賬的時候備注借款,那么憑借該轉賬記錄就可以民間借貸的名義起訴另外一方還錢。”
本次糾紛中田女士和曾先生曾是情侶,不少情侶會在生日、情人節等特殊時間,發“520”、“1314”等特殊數字的轉賬且沒有任何備注。對于這樣的情況,韋清龍律師說:“這種特殊的金額一般都會被視為贈予,不會被認為是民間借貸。”
上游新聞記者 何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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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鄧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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