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面臨身份證異地辦理的問題,回家鄉辦吧,又得請假又是時間成本交通成本,想在就業所在地辦又不是很清楚辦理流程。近期后臺也收到不少網友的私信問怎么在廣州辦理異地身份證,感受到大家的需求,小編特地為大家進行了整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哦!
離開戶籍地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或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業務(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與人口信息系統中登記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難以確認身份等情形除外)。
由本人攜帶如下資料辦理
1.原居民身份證;
2.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
3.戶口簿(屬有效期滿換領的不需提供,屬證件損壞換領的需提供);
4.可以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回執;
②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資料;
③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需提供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④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資料。
由本人攜帶如下資料辦理
1.戶口簿;
2.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
3.可以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回執;
②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資料;
③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需提供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④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資料。
屬居住的在現居住登記地、屬就學的在學校所在地、屬就業的在單位所在地的區公安分局設置的異地辦證點受理。
居民身份證換領的需繳納工本費20元;
居民身份證證件損壞換領的需繳納工本費40元;
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需繳納工本費40元。
注意:補領新證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證的,須將原居民身份證交回公安機關。
已辦理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手續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按《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的提示到相應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設有居民身份證發證業務的派出所)領取證件(屬換領的須交回舊居民身份證)。
(1)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員由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申請人與其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內的,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等)和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大部分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政務中心)、派出所的辦證窗口實行“先預約,再辦理”的措施,其它辦證點暫實行“預約優先”的排隊規則(詳見廣州金盾網或微信“廣州公安”中的“戶政業務智能咨詢預約平臺”)。
(3)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使用現居住登記所在區的轄內居民身份證自助辦證機辦理業務:
①年滿16周歲以上持我市簽發的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回執)的本省籍人員;
②辦理的業務類型為:證件有效期滿換領、證件損壞換領、證件遺失補領。
看到這里,大家知道怎么在廣州辦理異地身份證了嗎?
關注“廣州直通車”,評論區說出你關注的話題,我們會為你重點關注哦!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