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項目開始動工后,開發商已經規劃了手續,但因為各種原因導致無法進一步投資建設該樓宇,導致該樓宇的建設暫停,這種情況下就可稱為爛尾樓。那么,碰到爛尾樓的話應該怎么辦呢?不妨看看下面房產律師的建議吧。
1、如果開發商多次拖延交付日期,出現“爛尾”危機,房產律師提醒購房者,絕對不能根據合同約定退房。因為此時開發商已經沒有錢了,退房后無法立即收到購房款,只有收據或欠條,你和開發商的關系將從買賣關系轉變為債務關系。
2、如果樓盤有“爛尾”的可能,也不要急著向法院提出訴訟,不妨給開發商一些時間,看看是不是可以在短時間內籌集到流動資金,得以完成后續的項目建設,將損失降低到一個相對較低的水平。
3、如果業主最后還是決定到法院去起訴開發商了,那么大家就必須要聯合起來,共同努力。如果只有一部分業主起訴并且獲得了最后的勝訴,拿到了相應的賠償;而其他業主未能及時起訴的話,最后可能就拿不到賠償。如果開發商在一段時間后還是沒有找到足夠的資金來完成項目的后期建設,開發商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法院在分析和拍賣公司資產后,將獲得資金用于隨后的項目建設。
4、如果開發商資不抵債,只能申請破產,這又可以分為下面兩種情況:
(1)如果房屋在宣告破產時尚未竣工,開發商不能履行對購房者的義務。
(2)如果房屋是在開發商破產后完成建造的,購房者可以按照房管局的程序申請房產證或者是不動產證。
通過房產律師的介紹,我們在碰到房子爛尾的時候,就知道應該要如何來進行正確的處理了,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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