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抬頭多字或者少字可以嗎?
1.我發現增值稅通用機打發票抬頭多寫了一個“區”字,發票是否有效?
答: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通用機打發票開具時,付款方名稱欄填開要求如下:“付款方是單位的,應當填開單位全稱,不得填開簡稱;付款方是個人的,應當填開個人全名,不得只填開姓、空白不填開或填開其他內容。”根據上述要求,開票單位應按貴公司實際名稱準確開具,開具有誤的,收票方可將發票退回,并要求開票方重新開票。
2.收到一張發票,發票抬頭多了一個市字,可是對方不愿意作廢重開(沒有跨月),請問這樣可以入賬嗎?
答: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未領取營業執照發票抬頭怎么開?
公司正在籌備期,公司名稱已經在工商局核準,但還未正式頒發營業執照。公司員工出差是否可以開具工商局已核準的公司名稱作為抬頭?
答:如公司名稱已經核準,可以使用該名稱作為業務往來名稱。
發票抬頭寫錯了可以修改嗎?
1.請問,我單位收到了乙方單位在稅務局代開發票,但是,抬頭開錯了,對方說在錯誤地方手寫改正加蓋代開所里章子。不知道能否可行,如果不行的話,能否退回重新開。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2.我單位收到對方開來的國稅通用機打發票,發現客戶名稱一欄少打了2個字,對方在名稱上手寫補上,并在名稱處加蓋了發票專用章。請問是否可以?
答:按規定該發票不能使用需要重新開具。
3.機打發票抬頭將延安****公司錯開成陜西*****公司將錯誤處杠改后加蓋單位公章可以不?
答:根據發票管理辦法,這種情況應重新開具發票,在錯誤處更改后加蓋單位公章無效。
代開發票抬頭錯了怎么辦?
1.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抬頭錯了怎么辦,已經繳稅了,可以作廢重開嗎?需要帶什么資料呢?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二條規定:代開專用發票遇有填寫錯誤、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按照專用發票有關規定處理。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時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中作廢,重新開具。
代開專用發票后發生退票的,稅務機關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作廢或開具負數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需要重新開票的,稅務機關應同時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多退少補;對無需重新開票的,按有關規定退還增值稅納稅人已繳的稅款或抵頂下期正常申報稅款。
2.代開的房屋租賃費發票,已繳稅,抬頭為單位,但抬頭和金額寫錯了,怎么申請退票和退稅?
答:代開的房屋租賃費發票作廢,需要您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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