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業管理費沒交追溯期是多久
1、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公司向法院主張物業服務費的時效是3年,從知道拖欠物業費時開始計算。
2、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可以不交物業費的情形有哪些
1、物業費的收取應該從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算起,而不應該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樓日期算起。
如果開發商沒有通知業主收樓,因此延遲收樓的,業主可以拒絕繳納這段時間的物業費;
2、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簽合同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3、對于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交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交納;
4、物業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并找尋實質解決辦法;
5、物業提供合同內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6、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情況,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的,物業費是由開發商交納;
8、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公司向法院主張物業服務費的時效是3年,從知道拖欠物業費時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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