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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為我們的主要生產要素,對于社會與國家都是重中之重。而在農村,絕大部分的更是是滿足我們糧食產量的必要因素,除此之外,我們還要有農民住的地方,有農具放置的場所,有存儲糧食的房屋等建筑設施與生活居所。
自從土地法出來以后,基本農田就成了不得觸碰的底線,我們的規劃之中,18一畝耕地是我們吃飯的保證,是紅線,任何單位個人與組織不得占用。雖說這樣,但是由于社會的發展,迫不得已會占用到農田,那么就有了通融的余地,但前提條件是兩個。
第一、少許占用,不超過總體建設的1/3;
第二、占用以后必須劃補完整,用別的土地改變成永久耕地。
而農民作為基本農田的承包方,在多數時候是以種地為主業,種糧既是義務也是責任,又是也是生活的依靠。所以我們享有土地承包權,這是先輩們用鮮血換來的,打土豪分田地也是歷朝歷代穩民心的利器。如果農民沒有土地,誰還會擁護政權,也就是我們有了自主權益才會有主人公意識。
但是如果侵害了我們的承包權怎么辦?那就要給足農民補償!今年多地已經發布了征地補償標準,以其中一地作為參考,大家看看自家的土地能換多少錢?
江蘇省.徐州市
分片區補償標準不同,市區附近相對高一些,可以達到51500元每畝,乍一看很高,好多零;最低為下轄各縣市每畝價格46000元每畝。如果是水田,每畝提高三千塊,如果是菜地一畝增加一萬四。
青苗補償標準:按照耕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0.5倍執行,可以收獲的沒有補償。
地上附著物附下表:
另外還有林木花樹等每畝從3000到40000萬不等,零星樹木從2到500元每顆。這次新標準是在江蘇省已經制定的最低補償標準上建立的,規定了征地補償的方方面面,主要用于公路、水利、鐵路等建設征地補償。
相對于前些年一畝地兩三萬的補償金,這次補償標準已經有了不少的上調幅度。但是隨著土地資源不斷的減少,糧食的重要性不斷被明確,農村土地在未來會越來越稀缺,越來越值錢。看似現在的糧食價格只有一塊多錢,農民種糧每年才賺個幾百塊,但商業的規律不總是如此。
恰恰是當下種地不賺錢,才導致這些征地補償比城市建設用地補償少了幾十倍。在建設用地一平米幾千的情況之下,666平米一畝的農田,補償總額四五萬確實有些不夠看,按每平米算才幾十塊錢每平。而且我國是地大物博沒有錯,但是能種莊稼的沒有幾分,人均一兩畝地,這些地被征收以后就沒有了土地承包權,那么在農村沒有地了你還生活在農村干嘛呢?
因此就算標準提升,補償多了,但是除了自己不算,自己的后代也沒有啥好賣的了,如果可以能不賣才是最好的選擇。你們那里的征收標準高嗎?歡迎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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