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老板或者準備當老板的你,會算賬嗎?知道要交多少稅嗎?錢是怎么來的、怎么沒的,都需要了解,才能賺到更多。希望通過下面錘子的例子,帶您了解這里面的門道。
元旦過后,王總開始籌辦錘子生產的事。
1、 租了一個辦公室,租金1.2萬元每年,1月份一次性給出去了(含增值稅,一下不特別說明的話,都是含增值稅的價格)。
2、 談好了材料供應商。錘子把1元每個,錘子頭2元每個,按需分批購進。
3、 和客戶李總談好,李總全年采購15萬只錘子,價格為20元每個。一次性簽訂300萬元的銷售合同。
4、 雇了一個工人、一個辦公室秘書。工人負責做錘子,秘書負責協助公司運轉。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月薪6000元每人。
5、 以公司名義買了一輛辦公用車,30萬,拿到了公司抬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26.5萬是車價,3.5萬是增值稅進項。
6、 買了100元的A4紙。
1月份的經營數據:
1月份汽車加油1000塊,沒有其他費用。
1月份采購了錘子把和錘子頭各1萬個,錘子把進貨支出1萬元,錘子頭進貨支出2萬元,合計3萬元材料采購支出。
1月份做出了1萬個錘子。
1月份和李總簽了一份全年300萬元的銷售合同,月底給李總發貨5000個,開了5000個的發票,李總還沒給錢。
到了1月底,王總要看這個月公司的財務情況,又讓我來了:
收入情況:1月收入=(5000×20)/1.13=8.85萬元,銷項稅1.15萬元。
雖然300萬的合同是1月簽的,但是你只發了5千個錘子,還沒有問李總收300萬的權利,只有向他要5千個錘子錢的權利,也就是10萬元。發貨多少、李總簽收多少,你的收入就是多少,而不是直接以合同金額來確認收入。
你說李總還沒給錢呢,我還沒收到這10萬呢,能算收入嗎?算的,雖然錢還在他手里,但是你的貨他收了,你有了這10萬元的債權,你有合同、有李總簽收的送貨單、有開給他的10萬元發票并且他也簽收了,你去打官司法院能支持你要這10萬元,這就是你的收入。
成本情況:材料成本3萬/1.13+人工成本8292元=3.5萬;進項稅0.35萬。
一個錘子的成本=3.5萬÷1萬個=3.5元
錘子把1元每個,錘子頭2元每個,那一個錘子的成本不是3元嗎?不是,你還有人工,錘子要靠人制造出來的,你那個工人是專門做錘子的,他的工資就是制造費用,也要算到錘子的成本里去。他就是專門來做錘子的。(3元是含增值稅價,去稅后才是成本價)
那他的工資不是6000元每月嗎?怎么要加8292元的人工成本?嗯,他月薪6000沒錯,但是你要給他交社保公積金啊,社保公積金這些東西,基本上你公司和工人自己各出一半,具體繳納比例你自己上網就能查到。
你這個6000月薪的工人,交完社保公積金之后,他拿到手4950元,也就是稅后工資4950元,因為他自己要承擔社保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你給出去是8292元,因為你也要以6000元為基數承擔他的社保公積金,他的個人所得稅你公司先扣了再上交,代扣代繳。他月薪6000元,你花了8292元,他拿到手4950元,這中間的差額都交給國家了。國家不是白拿的,都是為了你們好,為了你們退休養老。
你說那個秘書的工資怎么不算到錘子成本里去?秘書不是來做錘子的,他是來給你做管理的,他不直接參與錘子生產。沒有錘子工人,就做不出錘子,所以錘子工人的工資要算錘子的人工成本;但是沒有那個秘書,不影響做錘子,就是你自己忙一點,錘子還是做得出來的。區別在這里。
秘書不做錘子
你這個錘子目前是在露天里做的,沒有租金的,如果做錘子的地方有租金,那你把租金也要折算到錘子成本里去的。
費用情況:1月份辦公室租金917元。
秘書工資8292元(與上面工人工資相同),
車子折舊(26.5萬-2.5萬)÷4年÷12個月=5千元,
A4紙100元含稅,算88.5元費用,11.5元是增值稅進項。
合計費用917+8292+5000+88.5=14297.5元=1.4萬。
租金不是1.2萬每年嗎,1月份1.2萬都給出去了啊,怎么算1月租金的時候算1千呢?
你這1.2萬是1年的租金,我們要看的是1月的經營情況,所以年租金要分攤在每個月里面;你1.2萬的租金發票拿回來,這是含稅金額,稅率9%,所以每個月租金就是1.2÷(1+9%)÷12個月=917元。比較大的費用還要跨年分攤呢,不分攤你就不能準確看到每個月、每年的經營情況。這跟你啥時候給的錢沒關系,即便你1月份沒給出去這1.2萬,你1月的租金還是算917元。好比AA制,也好比老兩口有5個兒子,那老兩口的贍養義務就應該由5個兒子分擔,不應該都由老大一個人承擔。
折舊分到每個月,也是一樣的道理。
那A4紙怎么不分攤?老板,100塊錢,金額不大,影響不嚴重,做事要分大小輕重,不要抬杠,這種細枝末節就沒必要分了。
1月份情況如下:
你買的產品原材料,可以抵扣進項稅,買的固定資產、耗材等直接或者間接用于產品生產、公司經營的,取得專用發票都可以抵扣進項稅,前提是你是一般納稅人。但是你買進來不能直接或者間接轉化為商品的,就不能抵扣進項稅。比如你買的年貨發給員工過年,就不能抵扣,因為等于是最終消費了,不再繼續轉化為商品了。你要說你的員工吃了月餅回來干活,也是轉化為商品了呀,那我只能說國家就是這么規定的,不接受你這么抬杠。
你說,都是我花掉的錢,為啥還分成本、費用,分了干啥?
車走車路,馬走馬路,成本,是你為了做這個錘子必須要花的錢,只看錘子本身的耗費;費用,是你為了買錘子、運營公司業務花掉的錢,和錘子本身沒關系,區分開來,是為了讓你清楚錘子花了多少、為了賣錘子花了多少,你得清楚錢都花在什么地方了,這是其一。
其二,你公司現在只有一樣商品,一種錘子,你可以說不管成本還是費用,都是這一種錘子承擔的,分不分都一樣,好。假如你有三種規格的錘子,大號、中號、小號,耗費的材料不一樣,制作的時間也不一樣,銷量也不相同,都混在一起怎么區分?所以成本歸成本,哪種錘子多少成本一目了然;費用歸費用,費用是為了賣三種錘子而發生的,先單獨摘出來,再分配考量,看哪里該花,哪里能省。
好了,轉眼來到12月底,再看這一年的總收入盈利情況:
300萬的合同都發貨完了,全年收入300÷1.13=265.5萬,銷項稅34.5萬
匹配的材料進項也是一樣,材料成本(15萬×3)÷1.13=39.8萬,進項稅5.2萬
1-12月,全年:
所得稅,2023年底之前的優惠政策是,所得稅前利潤小于300萬的企業,其中不超過100萬的部分,減按25%收稅并使用20%的優惠稅率;100萬到300萬之間的部分,減按50%收稅并使用20%的優惠稅率:
我的天,一年181萬,過年買個好點的煙花。
你說假如賣了15萬個錘子,進了20萬個錘子的材料,還剩5萬個錘子的材料沒用完,算不算成本?不算,沒用完的材料還是你的資產,你的存貨,還在那里,你將來會用到,用到了之后再算收入成本。這是為了準確反映經營情況。
王總自己沒發工資?忘記發了,愛發多少發多少,放到管理費用里一路往下減就好,因為王總是管理的,不是自己親手做錘子的。
王總可以把這181萬留在公司賬上,也可以分出來一部分分紅或者全部分,×20%個人所得稅稅率,交個稅就好,交完個稅才是自己的錢。
這次先算到這里吧,手指頭都酸了。印花稅只是拿銷售合同舉例,整個案例只是講個流程,金額未必一定準確,畢竟這不是教科書式[呲牙][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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