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外地工作的絕大多數年輕人,生活中都離不開“租房”二字。
租房子,也是許多人離家,開始獨立生活的第一站。
但要明白一句話:
“城市套路多。
"當你認為最終找到滿意的房子時,許多黑心中介和房東都在等待你落入他們精心設下的“合同陷阱”。
租金和租期一定要在租賃合同中寫清楚,在雙方約定的租期內,出租方不得擅自增加租金,而合同中要寫清楚的是哪一方支付的水電費、物業(yè)費、物業(yè)費等相關費用,以哪種方式支付,如為月薪,則也應注明月度付款時間。
合約中應寫明室內設施(包括家具用具等),簽訂合同前,應先檢查房屋及其內部設施,保證為可正常使用狀態(tài),如發(fā)現有損壞物品,請出租人在合同中寫清楚,在退租過程中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目前大部分租戶都是押一付三的方式,出租人收到定金后,就會給出一張收據,這是很重要的事情。
如租期期滿后租戶不愿意續(xù)租,一般憑此押金收據即可收回首次簽約時所支付的押金。
但是因為有許多個人的房東不能開出正式的收據,他們會給租客寫押金條,所以要在合同里注明押金條。
大多數租客主要是為了解決自己的住宿問題,如果工作有變動,大多數人會考慮搬到附近的公司,所以在簽合同的時候,最好和出租方協(xié)商,允許租客私下轉租,并且把這個約定寫進附加條款中,表明不能做違約處理。
最后,希望大家在租房子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輕易相信中介或者房東做出的口頭承諾,一定要切實地寫在合同中,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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