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我國法定公司只有兩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co.,ltd或ltd.)和股份有限公司(co.,ltd.),所以以下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一)是人合還是資合。
有限責任公司是在對無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者的優點兼收并蓄的基礎上產生的。它將人合性和資合性統一起來:一方面,它的股東以出資為限,享受權利,承擔責任,具有資合的性質,與無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開招股,股東之間關系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質,因而與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是徹底的資合公司。其本身的組成和信用基礎是公司的資本,與股東的個人人身性(信譽、地位、聲望)沒有聯系,股東個人也不得以個人信用和勞務投資,這種完全的資合性與無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為等額。
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部資產不必分為等額股份,股東只須按協議確定的出資比例出資,并以此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一般說,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將股份化作等額股份,這不同于有限責任公司。這一特性也保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廣泛性、公開性和平等性。
(三)股東數額。
有限責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東之間一定的信任為基礎所以其股東數額不宜過多。我國的《公司法》規定為2—50人。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額上下限均有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則只有下限規定,即只規定最低限額發起人,實際只規定股東最低法定人數,而對股東無部門批準。
有限責任公司多為中小型企業,還因其封閉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嚴格,有的可以簡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選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有限責任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沒有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具備以下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股東人數必須是2個以上50個以下,特殊情況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可以單獨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而不受股東人數必須2個以上50個以下的限制。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并建立相應組織機。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公司和 有限責任公司 主要有以下區別: 1、有限責任公司一般屬于人資兩合公司,它的運作方式不僅僅是資本的結合,同時也是股東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在因此它可是基于 合伙企業 和 股份有限公司 之間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基本完全是資合公司,它是股東的資本結合,不是依靠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一般限制在2個人以上50個人以下,但有限公司股東的人數是沒有限制的,只要最低不可以少于5人即可;一般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其他人轉讓出資額度是有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向他人轉讓出資額度完全是沒有限制。 3、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公開募集股份數,不可以公開發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4、有限責任公司不用對外公開財務、生產、經營等相關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因為股東人數比較多,需要向外公開其公司的財務情況。 《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第二款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 股權轉讓 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1、沒有區別,因為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
2、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
3、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其缺點是由于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范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擴展資料
特點
1、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
2、其缺點是由于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范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3、對于創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于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
注意事項:
1、公司辦理了工商注冊后,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且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不能改變、增減其中的任何一個字。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公司的登記事項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钡谑粭l:“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只能使用一個名稱。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p>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種組織形式。它是依照《公司法》及其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他們比較大的特點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資額為限。也就是說,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需承擔連帶責任,即不需股東替公司還債。
四:有限責任公司是由兩人以上五十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一般人數較少,規模也不大;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五個以上為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一般為上市公司。
五:發生債務清償的問題時,有限責任公司的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每個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六:有限責任公司是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為上市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可以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也可以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但都要按照新《公司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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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區別,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
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其缺點是由于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范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擴展資料: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準;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企業準備好資料到專管所報到后,稅務局將核定企業繳納稅金的種類、稅率、申報稅金的時間,及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企業日后將根據稅務部門核定的稅金進行申報與繳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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