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房屋質量的條款,精裝房要明確裝修標準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二、關于價格、收費、付款額同的條款
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發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三、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公攤面積要規劃清楚
商品房以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共有面積兩部分成。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面積多少,并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筑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
四、把樓盤規劃和廣告內容寫進購房協議里面
補充協議一般附在購房合同之后,是對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所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由開發商擬定提出。
五、關于房產證的辦理期限
有些開發商會以各種理由拖延辦證時間,購房者在購房合同里面要明確規定房產證辦理時間,并約定好雙方違約責任。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約定辦理產權證的期限應為60日。
六、雙方違約責任要約定清楚
出賣方和買方要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買方在規定時間內按時交付房款給開發商,開發商如果違約要對買方給予一點賠償。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雙方的責任。
七、明確退房責任
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八、物業管理條約的約定
這一項是很容易忽略的細節,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要約定好物業費、物業管理等問題。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了物業管理企業的,買受人應當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有關物業管理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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