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金額)
“不是好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不知道什么時候開始,這段話常常被探討,雖然說任何事都不能以偏概全,但每段話的出現總有它存在的意義。這不,上海的陳先生就遇到這樣一樁事。
2023年6月25日,剛搬新家的陳先生將自己的車停在小區(qū)樓下,下樓想騎走自己的車時,陳先生發(fā)現自己的車居然被推倒了,摩托車上的配件受到了程度不一的損壞。
好端端的摩托車怎么會倒下,今天的風并不大,更何況摩托車重達147公斤,如果沒有受到強大的推力不可能會被推倒。陳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帶著疑問找到了小區(qū)的監(jiān)控室查看事情的起因。
一個蹣跚的老人出現在了監(jiān)控的畫面里,畫面中,老人走到摩托車的跟前左顧右看,確認沒有人經過后,老人雙手用力將摩托車推倒。
看到這里的陳先生既興奮又氣憤,興奮的是找到了事情的真相,氣憤的是他與這個老人無冤無仇,為何她要損害自己的財產。
由于摩托車修車費用加起來一萬六,于是陳先生找到事情的罪魁禍首,說明來意后希望她賠償自己的修車費用。
令陳先生沒想到的是,面對陳先生的老人根本沒有歉意,反而胡攪蠻纏,老人的家屬則是對他的請求視而不見。陳先生氣不打一處來,經過友好的協(xié)商還是無法得到滿意的結果,陳先生只好報警解決問題。
警察于是找到老人對其進行精神鑒定,發(fā)現老人案發(fā)時已經年滿75歲,并患有精神障礙,但警方認為老人在案發(fā)時沒有完全失去辨認能力,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老人進行了立案調查,
最后法院定于2023年12月2日的開庭,但由于疫情原因開庭延期,開庭時間遲遲未到來。2023年1月24日,陳先生意外得知老人已經去世,法院經過確認終止了案件審理。
此時一些來自四面八方的聲音向他涌來,“既然老人離去了,還有必要再追究嗎?”“放她一馬不行嗎?”......
面對這些聲音,陳先生幾度壓力大得喘不過氣,他從始至終想得到的只是對方認錯的態(tài)度還有修車的費用,這難道也有錯嗎?
在2023年2月20日,陳先生還是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wèi)自己的權利,對老人的兒子朱先生提起了訴訟。
2023年3月24日,法院開庭審判,雖然朱先生并沒有到法庭上來,法院還是依照法律缺席審判,終于,艱苦維權九個月的陳先生迎來了滿意的判決:朱先生全額的賠償他的修車款。
這次的判決讓他堅信,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一、老人的行為如何定性,是否構成尋釁滋事罪?老人的行為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老人構成尋釁滋事罪,另外一種觀點認為老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根據《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尋釁滋事罪是指行為人無事生非,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275條,故意毀壞罪是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行為。
本案中要區(qū)分兩個罪名,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看行為人的犯罪動機,尋釁滋事罪的行為人一般是在追求刺激,單純想通過追求刺激建立自己內心的優(yōu)越,侵害的對象通常不特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行為人有特定的對象,一般是基于報復心理毀壞他人的財物。陳先生與老人在事件發(fā)生之前并不相識,老人的行為純粹是胡攪蠻纏,追求精神刺激,因此尋釁滋事罪用來評價本案更加適合。
根據《刑法》第293規(guī)定以及相關司法解釋,隨意毀壞他人財物致損達到2000元以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人的致損達一萬六千元,滿足上述承擔責任的要件。不過在這個案件中有一個特殊的情節(jié),就是老人的年滿75歲,年滿75了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對此,《刑法》第17條給出了答案,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從這個法條可以看出,年齡只可以減輕責任,但不能用來逃脫責任。
可惜的是陳先生沒有等到開庭老人就離開了這個世界,《刑事訴訟法》第16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死亡應該終結審理,老人在刑事責任上最終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二、老人的兒子為何要承擔責任,需要承擔多少?老人雖然不用再承擔刑事責任,但老人需要承擔民事的侵權責任。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行為人有違法行為,主觀上具有過錯,導致損害后果,行為與后果直接有因果關系。
在這個案件中,首先,老人故意毀壞了陳先生的摩托車,她的行為違法且主觀上故意。其次,老人的行為導致陳先生需要支付一萬六千多元的修車費用,她的行為造成了損害結果,行為和后果之間是有直接關系的,所以可以提起侵權責任之債。
由于起訴時老人已經去世,所以陳先生只能根據《民法典》第1161條規(guī)定起訴繼承人,該法條規(guī)定繼承人要在所得遺產的價值范圍內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
具體到案件中,老人生前對陳先生有侵權責任之債,陳先生可以在老人遺產范圍內要求她的繼承人朱先生清償債務,老人的遺產是一處房產,價值遠遠高于修車費用16704元,其債務可以被全部清償。
面對不公,我們都要積極拿起法律的武器堅決捍衛(wèi)自己的合法權益,可能維權的過程會很艱苦,但好的結果總會到來。如果是自身父母或者孩子犯了錯,作為他們的監(jiān)護人我們不應該漠視法律,與法律公然叫板,要積極地承擔自己相應的責任。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