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南寧住建發布公租房申請相關政策十問十答,全文如下:
一、申請公租房保障資格
需要什么條件?
目前南寧市本級公租房主要面向四類家庭供應:
第一類為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條件是具有本市城市規劃區城鎮戶籍、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且屬于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倍)。
第二類為本市戶籍非低收入家庭,條件是具有本市城市規劃區戶籍且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本市城市規劃區戶籍家庭包括本市城市規劃區城鎮戶籍和本市城市規劃區農村戶籍的家庭。
第三類為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條件是畢業不滿5年且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非本市城市規劃區戶籍的家庭,還需提供居住證。
第四類為外來務工人員,條件是非本市城市規劃區戶籍、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且連續繳納一年以上社保的家庭,同時還需提供居住證。
二、如何申請公租房保障資格?
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申請公租房保障資格。
線上申請方式:
1.通過“南寧住建”微信公眾號主菜單欄進入“智慧住建>保障房>公租房業務>資格申請”,注冊賬號并登錄,根據要求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
2.通過“邕有家”微信公眾號主菜單欄進入“保障房類>業務辦理>公租房業務>資格申請”,注冊賬號并登錄,根據要求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
線下申請方式:
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提出申請。
三、申請公租房保障資格
要經過什么流程?
初審
申請人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后,首先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受理并初審;
復審
初審通過后提交至城區住房保障部門進行復審,屬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還需提交申請人經濟狀況申報材料至城區民政部門進行認定;
核準
復審通過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門作出公租房保障資格核準決定。
四、取得公租房保障資格后
怎么報名才能參加選房?
目前,南寧市本級公租房推行“月月有房分”活動,每個月都會推出公租房房源接受報名。
已取得公租房保障資格未實物配租的輪候家庭最新!公租房申請相關政策十問十答,可持續關注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或“南寧住建”、“邕有家”微信公眾號,公租房報名選房通告信息會在這些平臺及時發布,屆時按要求報名選房即可。
特別提醒:如果公租房報名選房未入圍,需要下次選房報名開始時重新報名。
五、報名公租房后
按什么順序決定入圍選房?
輪候家庭報名后,入圍選房順序按申請公租房保障資格核準通過的時間順序確定(非報名選房先后時間)。
報名結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在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及“南寧住建”“邕有家”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入圍名單公告,報名家庭可查詢是否入圍選房。
六、為什么有人可以優先選房?
什么情形可以享受優先實物配租?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優先給予實物配租:
(一)孤寡老人;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個人、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
(三)共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員中有重大疾病、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重點優撫對象、企業內失業的軍隊轉業干部、曾參加對外作戰的軍人、民兵或者獲得市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特殊貢獻獎勵、勞動模范稱號者;
(四)獲得本市計劃生育特別扶助的。
符合以上條件的輪候家庭,須在報名選房時選擇優先保障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七、選房成功后
如何辦理合同簽訂及入住手續?
簽訂租賃合同
10日內
(一)輪候家庭選房成功后,應自選房之日起 10 日內與運營管理單位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如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在 10 日內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的,應及時與運營管理單位溝通聯系)。
物業服務合同
15日內
(二)已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的家庭,應自簽訂合同之日起 15 日內與小區物業服務單位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及辦理入住手續。
取消資格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其它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