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怎樣的人可以申請公租房
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二、公租房能住多久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
因為公租房遠低于商場價的房錢,導致在現在的狀況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請求公租房的條件也較為嚴格。
公租房以5年為一個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宅房的時候,能夠退掉公租房。
或者業主租住滿5年后,能夠以成本價銀行利購買購自住。
購買時能夠選擇一次性付款或許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錢,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依照規則交納房錢。
公租房不可以上市買賣,采購人需求轉讓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單位組織回購,回購報價為原銷售報價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跟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
一旦發現用虛假信息騙得公租房租住的,將強制請求其退出。
公租房的申請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首先是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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