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辦理遺囑公證
1、申請
遺囑人辦理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遺囑人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生地公證處提出申請。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遺囑人可通過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居住地辦理。申辦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婚姻狀況證明、遺囑涉及的不動產/動產的權屬憑證、遺囑受益人的身份證明等,遺囑受益人如系立遺囑人的近親屬的,還應提供關系證明。
2、審查
根據《遺囑公證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公證處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查:立遺囑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實;遺囑人所處分的財產是否有共有情形;遺囑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內容是否完備,文字表述是否準確,簽名、立遺囑日期是否齊全;辦證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3、出具公證書
通過審查的,公證處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出具公證書。
接下來回顧一則案例
牛女士咨詢: 2014年我立了一份公證遺囑公證聚焦 | 怎么辦理遺囑公證,怎么變更撤銷公證遺囑?,將我名下的一處房產指定百年后由兒子小剛繼承。立完遺囑后,小剛經常對我橫加指責,讓我很傷心,所以,我想撤銷這份遺囑。請問:我如何撤銷這份公證遺囑?
公證員解答:牛女士可以采取公證聲明書的方式撤銷或者以公證的形式另立其他遺囑,將財產給其他人。
遺囑是指立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法律行為。立遺囑人生前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但是遺囑經公證的,撤銷或變更遺囑必須通過公證方式,而不能采用自書、代書、錄音或口頭方式。本案中,牛女士如需變更遺囑內容,應重新申辦公證遺囑;如需撤銷遺囑,則應采用公證聲明書的方式撤銷。
怎么變更/撤銷公證遺囑
1、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的方式
公證遺囑撤銷需要遺囑的訂立人通過立新的公證遺囑的方式進行撤銷或者向通過公證處申請辦理撤銷原遺囑的聲明公證方可,其他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或錄音遺囑均無法變更或撤銷公證遺囑。
2、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的條件
(1)當事人必須親自向公證處提出申請;
(2)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必須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脅迫誘使;
(4)撤銷公證遺囑的原因真實、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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