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預售證爛尾了誰來管?
有預售證的爛尾樓由開發商和政府負責。爛尾樓形成的原因,從開發商的角度來看,一是開發商發現繼續施工只會賠錢、建的越多賠的越多的時候,就會主動停止樓盤的開發和建設,形成了爛尾樓。二是開發商資金鏈斷裂,樓盤建設項目缺乏后續的建設資金,或者是開發商涉及其他債務糾紛、違法建設等不是出于開發商意愿產生的停工,形成了爛尾樓。從政府的角度來看,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符合一定條件,才能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因此,政府負有監管的職責。
二、爛尾樓的社會危害
由于房地產是資金密集型行業,因此,爛尾樓往往占用了大量的資金,包括大量借貸資金。因此,銀行往往是最大的債權人,也是最大的直接受損者。銀行不但損失利息收入,還很有可能損失本金,是銀行的不良資產。
爛尾樓還有破壞城市形象,浪費土地資源,以致破壞投資者信心等危害。
三、爛尾樓的形成原因
(1)局部地區房地產過熱,宏觀調控以后,信貸資金收縮,工程后續資金跟不上,只好下馬。例如,海南、北海等地的大部分爛尾樓就是局部地區出現房地產過熱現象的后遺癥。當時房地產投資額增長率遠遠高于銷售額增長率,其中占很大比重是盲目投資和大肆炒地皮、炒項目的結果。
(2)由于國際經濟環境激烈變化,斷了資金來源,被迫停工。例如上海的爛尾樓就大多是在東南亞金融風暴時形成的。
(3)市場定位不準,暗淡的銷售前景,迫使投資者要“改弦易轍”,停工求變。例如位于南京市鬧市區新街口的某爛尾樓,十年內蓋了又停,停了又蓋,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投資決策時對產品的定位和市場風險認識不足。
(4)因施工質量低劣,被迫停工。溫州市某爛尾樓,地處寸土寸金的城市中心,建了8年多,始終無法竣工。由于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只好爆破拆除。
(5)債權債務等各種糾紛纏身,導致停工。
爛尾樓帶給我們的教訓是要把房地產業的發展放到國家和地區的宏觀經濟環境中來很好地把握,保持與宏觀經濟的協調。房地產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和基礎性產業。房地產業增長適當超前一點,有利于拉動宏觀經濟的發展。但如果超前得太多,則又會對宏觀經濟發展產生負面作用。產生大量爛尾樓的深層原因,就是房地產業發展大大超越了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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