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房屋的開發商不賠償怎么辦?
法院判決生效后,被告拒不賠償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如果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對方不按判決規定支付賠償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由法院依法進行執行,以確保生效法律文書得以履行。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法院判決開發商進行賠償的話,開發商拒不賠償,可以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讓我們的生活中可能會因為一些別人的侵權行為,導致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害,我們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身的權利。
二、房屋漏水開發商不賠付怎么辦
房屋出現漏水情形的,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有維修的責任,開發商應該要求施工單位進行維護,如果開發商不承擔責任的,業主可以起訴開發商。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在保修期內,因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建設單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
法律依據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的情況都會發生糾紛,在發生糾紛之后如果無法協商解決的話,最好在法院進行處理,如果是開發商和業主之間的訴訟,開發商敗訴之后拒不賠償,我們是一定要及時的處理的,此時我們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身的合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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