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想解除租房合同如何處理押金
民法典規定,想解除租賃合同時,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的,由雙方協商處理押金。如果單方解除合同的,押金按合同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可以參考定金罰則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主要內容】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二、租房不退押金,可以報警嗎
報警后,警察一般會調解,最終還是需要雙方達成合意才能解決。
那么,既然是民事糾紛,那么即使說你沒有報警,或是雙方在警察的調解下也達不成合意的,那么就建議最好在必要的時候收集好證據去法院起訴。
你要到法院起訴的,那么就要走下面的流程:
1、你要先準備一份起訴狀,這個起訴狀上就寫明要求屋主退還押金的請求等。
不過,你要是不會寫的話,那么建議可以找個專業律師來撰寫。
2、然后去屋主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在審核材料受理后,就會給應訴通知書,接著你就等著開庭就行了。
3、在這里你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你本人的身份材料、證據。
證據的話,一般是找出你們當初簽好的房屋租賃合同,要是沒簽過合同的,那么就得找找其他能夠證明的證據了。
4、這里你還需要交受理費用。
如果說事實證據充分,那你很容易勝訴。
在拿到判決書后15天內,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還你押金的,那么你還可以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據《民法典》規定,在租賃期限內,一方想解除租賃合同的,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的,由雙方協商處理押金。
如果單方解除的,可以按租賃合同約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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