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法定符合說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法定符合說與具體符合說舉例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在刑法理論中,在面對認定犯罪事實時,犯罪嫌人發生具體的事實認識錯誤,即行為人認識的事實與實際發生的事實不一致,但沒有超出同一犯罪構成的范圍,如何具體認定案件的具體情況。
針對處理這種情況,有兩種學說;
之一種是法定符合說:
1.只要(認識到的與實際發生的)二者“在法定構成要件范圍內”一致(符合)時,就成立故意,不必要求具體一致(符合)。
2.行為人主觀認識到的與實際發生的事實不一致,其程度超出了同一構成要件范圍的,則對不一致的事實(對象·結果)不成立犯罪故意。
第二種是具體符合說:
這種學說認為,如果具體不一致的,不成立構成要件故意。
法定符合說與具體符合說的區別如下:
1、兩者的定義不同
具體符合說:行為人所認識的事實與實際發生的事實具體地相一致時,才成立故意犯罪。
法定符合說(通說):行為人所認識的事實與實際發生的事實,只要在犯罪構成范圍內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犯罪。
2、判斷結論不同
對于同類對象打擊錯誤,法定符合說(一個故意犯罪既遂)與具體符合說(故意犯罪未遂與過失犯罪的想象競合)的判斷結論不一致。但是,對于同類對象認識錯誤,法定符合說與具體符合說的判斷結論是一致的,即都認為是故意犯罪既遂。
3、客體能否等價不同
具體符合說關注具體客體,認為每個客體都有其獨特價值,不能一律等價視之。而法定符合說關注抽象客體,認為不同客體之間的內在本質有相同點,在相同的本質上可以等價。
法定符合說,是指西方刑法學者關于在發生事實錯誤時,行為人在什么條件下應負犯罪既遂刑事責任的一種學說。主張行為人所認識的事實與實際發生的具體事實雖不一致,但與法律上規定的構成要件相符合,即可成立犯罪既遂。
具體符合說,是指西方刑法學者關于在發生事實錯誤的時候,行為人在什么情況下應負犯罪既遂刑事責任的一種學說。主張行為人所認識的事實須與實際發生的具體事實完全相符,才負犯罪既遂的責任。
具體符合說:
要求客觀上發生的事實和行為人認識到的事實在具體層面完全一致。如果具體不一致的,不成立構成要件故意。
例:甲為殺張三而開槍卻誤射中了過路的李四,致其死亡,具體的事實是指李四死亡的客觀事實,而甲認識到的事實是對特定人的開槍行為,客觀因素導致錯誤結果,這屬于具體的錯誤中的打擊錯誤,根據具體符合說應當以對李四的過失致人死亡罪和對張三的故意殺人罪未遂構成想象競合,定殺人未遂罪。
具體符合說對構成要件故意的認定要求過高,不是通說。
法定符合說
1、只要(認識到的與實際發生的)二者“在法定構成要件范圍內”一致(符合)時,就成立故意,不必要求具體一致(符合)。如上例所示,甲認識到的和實際發生的在故意殺人罪中法定的構成要件中都是故意殺人致人死亡,定故意殺人罪既遂。
2、行為人主觀認識到的與實際發生的事實不一致,其程度超出了同一構成要件范圍的,則對不一致的事實(對象·結果)不成立犯罪故意。
擴展資料
具體的事實認識錯誤,也稱具體的事實錯誤,是指行為人認識的事實與實際發生的事實不一致,但沒有超出同一犯罪構成的范圍,即行為人只是在某個犯罪構成的范圍內發生了對事實的認識錯誤,因而也被稱為同一犯罪構成內的錯誤。
具體的事實錯誤主要包括對象錯誤、打擊錯誤與因果關系的錯誤。對于具體的事實錯誤,存在具體符合說與法定符合說兩種學說。基于具體符合說存在諸多缺陷,目前我國刑法理論基本持法定符合說。法定符合說認為,行為人所認識的事實與實際發生的事實,只要在犯罪構成范圍內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具體符合說 百度百科:法定符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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