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曾經的限購令將部分外來置業者和多次置業者擋在了購房門外,加上金融政策收緊,銀行停止了三套房貸,所以此前,許多多次置業的買家,大都會用無購房記錄或無貸款記錄的親友名字買房,以獲得購房資格,申請更低的首付和利率。據了解,此類“拼買房”的購房者,雙方事先大都會簽訂一份協議,明確出資比例、以后買賣產權的收益比例等。
【解析】
對于很多有購房意向但是沒有購房資格,或者資金不足的購房者來說,與親友合伙買房是一種鉆政策空子的方法。從司法角度看來,這種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礎上的方法,合作買房的雙方都可能面臨一定的風險。沒有產生糾紛,一般能按照雙方事先約定執行。一旦有糾紛,這份額外簽訂的補充協議,因為本身違反了相關的購房政策規定,從法律上來說是無效的。
對于以他人名義購房的購房者,該房屋在房管局等部門的登記人不是自己而是他人。按照法律規定,房屋的產權所有是以產權登記為主,如果對方私自將房屋出售給第三方,又或者對方存在債務問題,該物業被法院強制查封、拍賣的話,這種情況是原本出資的購房者無法控制的。反之,對于借自己的名字給他人購房的人來說,如果有貸款,萬一出資人斷供,影響的是名義貸款人的征信記錄,還會被銀行追究責任。
科普華君網小編提醒,這些風險幾乎是很難提前規避的,打算合伙買房的朋友,要多考慮一下這些方面的風險因素。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