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誘人的“價格陷阱”
房價的高低一直是購房者最為敏感的一個話題,商品房的廣告中常會有一個誘人的起價,如最低價××元/平方米起,實際上這個價格的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不過是開發商為了博人眼球,吸引人購買而采取的一種促銷手段而已。
二、動人的“零首付”買房
“零首付、低首付”重出江湖,在低迷的房地產市場興起了一陣“低首付”“零首付”風潮。由于實際上的“零首付”是由開發商或中介通過預先墊付,或者是通過虛擬抬高房價,多從銀行貸款的方式來獲得首付款,那么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合同也存在較多法律爭議和法律風險。
三、賞心悅目的“樣板房”
樣板房的作用在于讓購房者身臨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置、擺設、空間、氛圍等,樣板房是決定購房者是否購買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開放商房往往不惜投入巨資裝修樣板房,有的甚至將樣板房的面積做得更大一些,但購房者接收房屋后卻常發現實際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四、嚴重縮水的“精裝房”
由于精裝房市場前景巨大,省時省力的精裝修房,成了不少購房者的首選,許多房企紛紛轉戰精裝市場。然而,事實上,精裝房卻頻現問題。有的開發商以各種原因為借口,在實際交付后,對裝修建材的品牌或型號進行調整,使精裝變劣裝、精裝變“驚裝”。
五、環境綠化陷阱
房地產廣告中“綠化率”是一個提及率很高的詞。在綠化率的后面,常常后綴著低至30%,高至60%,甚至有開發商打出綠化率100%的數字,使人很容易從這個簡單的數字,想像到整個小區滿目的綠色。
如果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說明和允諾的內容是具體確定的,如“小區綠化率達到60%”,這個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開發商違反該說明或允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六、位置距離陷阱
“距市中心僅20分鐘”、“離地鐵站僅10分鐘”、“距某商業中心僅5分鐘”……給潛在購房者造就出一種近在咫尺的距離感,這樣的廣告語經常出現在開發商的樓盤廣告上。然而廣告語中的距離并不代表實際距離,當購房者入住后,往往發現開放商在廣告上說的距離某某地點10分鐘即達甚至要花超過半個小時才能到達。
七、配套設施陷阱
為了生活的便利舒適,購房者在買房之時,有時會將房屋周邊是否有醫院,小區里是否有公共游泳池,小區旁邊是否有大型超市或商場等因素作為購房的重要條件。開發商通常抓住購房者者看重房屋地理區位優勢及配套的軟件服務的消費心理,在樓盤的廣告中進行夸大或虛假宣傳,而實際交付房產的小區環境、配套設施與原介紹的廣告宣傳內容相差甚遠。
八、買房即上名校
教育地產優勢一直是開發商用來吸引購房者的一大法寶,但其中不乏部分開發商以此為廣告噱頭,“買房即上名校”宣傳語背后卻暗藏貓膩。如,有些樓盤一期、二期、三期教育地產大不同,但是在打廣告時不會明確提出來。有部分購房者對此并不是十分了解,在銷售顧問誘導下,買了該樓盤二期、三期,結果卻失去了心儀學校的機會。又如,有些樓盤開發商承諾的教育地產有時間限制。
九、買房贈送面積
雖然早已有明文規定將對贈送空間面積及其比例做出嚴格限制,但考慮到報規批復后在建、流入市場的時間差,如今的房地產市場仍是可見贈送空間的身影。由于購房者對于贈送面積并不是特別了解,有些開發商會把公攤面積、公共綠地面積、陽臺、地下室、飄窗甚至管道井等算作贈送面積,五花八門,不一而足。
十、饑餓營銷,制造熱銷房荒的假象
“這次房源不多,要買乘早”、“下次開盤肯定漲”、“排號已經快滿了,趕緊(交錢)拿個號吧”,售樓員巧妙的運用了開發商的營銷手段,更加刺激了購房者的買房沖動。開發商拿出少量的房源加推,人為造成市場供不應求,房源緊張,房價趨漲的態勢,再加上一些媒體的“軟文”助力,購房者繼而被引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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