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人大代表的四個職權是什么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人大代表的四個職權是什么道法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人大代表的四項權利分別是提案權、表決權、審議權以及質詢權?!?/p>
人大的四個職權分別是: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于每年之一季度舉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經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h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上次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召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由主席團主持會議。
一是要認真處理好各種矛盾,為執行職務打下思想基礎。
二是要認真參加人大組織的各種代表活動,履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
三是要認真為群眾鼓與呼,當好人民群眾的“代言人”。作為一名人大代表,要時常提醒自己“對法律法規熟悉多少,代表作用發揮多少,幫助本單位和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多少,提合理化建議多少”。
四是要認真執行聯系選民的各項制度,自覺接受選民的監督?!芭c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的聯系,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是《代表法》對各級人大代表的基本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必須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同原選舉單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聯系,聽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
現行憲法和《全國人大組織法》規定,全國人大代表的權利有:
1.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權利;
2.提出人事罷免案的權利;
3.提出質詢案和進行詢問的權利;
4.在全國人大召開的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追究;
5.在大會開會或閉會期間,非經許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審判;
6.對圍繞人大審議議題及有關內容,有視察的權利;
7.在出席全國人大會議和執行其他屬于代表職務的時候,國家和社會應根據實際需要為代表提供保障。
全國人大代表的義務有:
1.必須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認真行使職權,保守國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2.同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的聯系,聽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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