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詐勒索3000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敲詐勒索3000元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敲詐勒索3000元屬于敲詐數額較大的情形: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二、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是什么?
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包括犯罪侵害的對象不同、觀要件表現不同等。
1、犯罪侵害的對象不同。
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而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分別不同的人。
2、客觀要件表現不同。
敲詐勒索罪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行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己經實施的。
3、敲詐勒索罪行為人并不擄走被害人予以隱藏控制,而綁架罪則要將被害人擄走加以隱藏、控制。
另外,如果行為人以并不存在的綁架行為欺騙威嚇某人不是當場交付財物的,既不應以敲詐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綁架定罪,而應以詐騙罪論處。如欺騙威嚇某人當場交出財物,而威嚇的內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為內容的,則應以搶劫罪論處,如威嚇的內容是以揭露隱私等,則應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任何人都不得因為資金短缺、或者是因為想要報復他人等的原因,實施敲詐勒索的行為,這是由于此種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若是多次實施敲詐勒索行為,或者雖然是首次實施敲詐勒索行為、但是敲詐勒索的金額達到了一定的標準,那么可能會被認定為犯了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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