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要不要請律師?要還是不要?對于這個話題,我打算用兩篇文章把它講透。
相信大家看了我這兩篇文章,一定會有所收獲。
大家好,我是福牛普法。
先問大家一個問題:關于刑事案件,要不要請律師?大家認為是要還是不要?(二選一:要,不要。)請把選項發到彈幕上。
關于要不要請律師這個問題,我們先來了解一下請律師有什么好處?
首先,請律師有以下四個好處:
1、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及時傳達嫌疑人的相關情況,安撫情緒,讓家屬放心。
2、律師有利于全面了解案件事實真相,為嫌疑人解釋其所涉及的罪名,通過分析案情,收集相關證據,幫助嫌疑人提供罪輕、無罪的有效辯護。
3、律師可以代理申訴或控告,可以監督公檢法的司法辦案流程,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刑訊逼供的可能。
4、及時辦理取保候審,更有利于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權利。
這就是請律師的四大好處。聽到這里,可能有人會問,那還用說嘛,當然是請律師好了。
不要著急,聽話不能只聽一半,要把話聽完整。請律師有四大好處,同樣也存在兩大壞處:
1、請律師需要花錢吧,而且花費的不少,就刑事案件而言至少1萬元起步,好一點的幾萬、十幾萬的都有。所以,對于一般的家庭而言,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2、如果請到不太靠譜的律師,不僅花了冤枉錢,還可能對嫌疑人產生不利影響。
我就遇到過這樣一個案件,某被告人貪污了3萬多元錢,被告人在偵查階段是認罪的,在審查起訴階段也是認罪的,但在一審的時候請了一個辯護律師,該律師通過閱卷認為應該判無罪,律師自己做無罪辯護也就罷了,他還要求被告人也做無罪辯解。結果呢可想而知,原本如果被告人主動認罪積極退贓,完全可以判緩刑的,甚至免于刑事處罰也不是不可能,但最后鑒于被告人認罪態度不好且不退贓,法院只能判實刑。更想不到的是,二審還是請了這個律師,依然是做無罪辯解,最后的結果,大家也能想得到,當然是維持原判了。這不僅花了幾萬的冤枉錢,還對被告人產生不利影響。
所以,刑事案件到底要不要請律師,需要先了解請律師的四個好處,也需要了解請律師的兩個壞處。只有在全面考量下,再決定是否請律師才是明智之舉。
今天就分享到這里,明天不見不散,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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