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進行交易或是簽訂一般的協議時,都會簽訂合同。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可以約束雙方履行合同上的條約內容。違約要承擔責任,那么違約責任的承擔形式有什么,違約責任有哪些承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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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的承擔形式有什么,違約責任有哪些承擔形式?
江蘇大生律師事務所陳四新律師解答:
1、繼續履行。
2、采取補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服務費用、賠償損失等。
3、損害賠償。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賠償。
4、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5、支付定金。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根據《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江蘇大生律師事務所陳四新律師解析: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且違約金的約定不應過高或者過低。
一、違約金責任的構成。(一)違約行為發生,至于違約行為的類型,應視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直接規定;(二)原則上要求違約方有過錯,或者是故意,或者是過失。
二、違約金約定的無效。(一)載有違約金條款的合同無效、被撤消、不被追認或不成立,違約金的約定也無效;(二)在違約金系賠償損失額預定的情況下,當事人約定違約金與賠償損失并存,使守約方獲取“不當得利”,可以認定違約金的約定無效;(三)在法定違約金場合,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違反法律規定無效,一般都是部分無效。
三、定金與違約金能否并罰。《民法典》第588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边@條規定否定了違約金與定金的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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