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處理的駕駛證扣分會清零嗎?
駕照扣分后不會自動清零。駕照扣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未達到12分,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達到12分需要進行科目一的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后,記分才會清除;達到24分以上的還應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駕照扣分后在達到記分周期后,已經繳納過違章罰款的情況下自動清零。如果沒有繳納罰款,其記分不會清零,計入下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二、駕駛證扣分的標準是多少?
1、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2、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的;
(5)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6)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7)連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8)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9)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綜上所述,對于車主來說,一旦發生交通違章,有扣分記錄的,需要及時對駕駛證扣分進行處理,如果沒有處理,則不會清零,會自動順延到下一記分周期內。如果在記分周期內處理好違章,則扣分記錄清除。對于扣分積累滿12分的,車主要參加科目一考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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