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審判、執行活動的正常進行,人民法院會對嚴重妨礙訴訟活動的人采取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這便是司法拘留。
那怎么對老賴實行司法拘留呢?
現在來說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首先是妨害執行類,包含范圍最廣也是最常用的理由便是拒不履行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判決或裁定的。
那些故意轉移隱匿財產已查封扣押產品的和阻礙實發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就更不用說了。
再者就是被執行人拒絕或虛假報告財產的,被執行人虛假或報告財產的行為,在現今的法院執行實務中可謂是屢見不鮮。
來源于網絡
你想想,老賴的本質的什么?
就是不還錢
就算有錢他會主動和法院報告嗎?如實報告法院的話,法院就掌握了他的財產線索,到時候強制執行了也就違背了老賴的初衷了。
所以法院想要拘留被執行人的話,理由還是挺多的,最差還有個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判決或裁定來作為兜底。
雖然司法拘留的門檻不高,但是司法拘留的程序還是很嚴格的,畢竟人身自由還是一項很重要的人身權利,法院也要充分保障被執行人的權益。
在前幾年大力整治老賴的時候,法院領導對于司法拘留的審批不會卡得太死,但現在受疫情的影響,想要申請司法拘留并不是那么容易。
來源于網絡
可也并不是說不能申請了,畢竟司法拘留還是一個很重要的威懾老賴的手段。
執行階段被執行人本身就是打擊的對象,雖說雙方權利義務對等,但是作為打擊對象本身也就沒有平等一說,所以奉勸各位老賴還是乖乖履行義務的好。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