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架斗毆事件中,公安機關在處理時,往往會對受傷人員進行傷情鑒定。那么,司法鑒定傷情等級是如何劃分的?輕微傷構成犯罪嗎?西部網·陜西頭條記者邀請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彭詩林進行相關法律解答。
彭詩林:
在我國法律框架中,傷情分3類,共5等。分別是輕微傷,輕傷,重傷三類,其中輕傷和重傷又分別分二級和一級,共5個等級。各等級的判定標準,可以通過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門發布的《人體損傷鑒定標準》去了解。
具體以故意傷害罪為例,在故意傷害案件中,致人輕微傷是不構成犯罪的,只有造成輕傷以上后果才構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對于過失行為導致他人傷害后果的,只有造成重傷以上后果才構成犯罪,即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造成他人輕傷、輕微傷的均不構成犯罪。
當然,輕微傷也可以成為構罪條件,如在尋釁滋事罪中,隨意毆打他人致二人以上輕微傷的,即可構成犯罪。同時輕微傷也是治安處罰(拘留)的依據標準。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門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輕微傷”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輕傷一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
“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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