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關于正當防衛,這里重點介紹以下幾個方面。
1 . 防衛起因:是指合法的權益受到不法侵害。
2.防衛對象:只能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涉及其他人的不屬于。
3.防衛時間: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中,已經開始并且還沒結束。事前或事后都不屬于。
4.防衛限度:是指防衛行為要適度,不能過度,如果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損害時屬于防衛過當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是對于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カ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眾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確定緊急避險的行為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1 . 避險起因:是指只有存在著對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的危險,才能實行緊急避險。
2.避險時間:是指危險正在發生且迫在眉睫。
3.避險意圖:保護的是合法權益,而非非法的權益。
4.避險對象: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5.避險限度:給第三人造成的損害應該小于避免的損害。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屬于避險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6 . 緊急避險不能用于在職務上、業務上有特殊責任的人,比如軍人、警察等。
下面舉例說明一下,①有人在追殺張三,張三為了逃命,搶了李四的自行車逃走(李四本人沒有受到傷害),這種行為屬于緊急避險,因為雖然搶了李四的自行車給李四造成了損失,但是相對于自行車,張三命更重要。
②張三和李四都承包了魚塘,張三的房子著火了,為了救火,張三把李四魚塘里的水放了用于救火,導致李四魚塘里的魚死亡,這種行為不屬于緊急避險,因為張三也有魚塘,首先應該先用自己魚塘里的水,張三的行為不屬于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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