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劇《黑冰》中有這么一個情節:被判死刑的劉眉為了逃避死刑,買通獄警,將男人精子運送進獄,再將精子注入體內,致使自己在執行死刑之前懷孕。
我們大家都知道,在法律上,孕婦在很多地方都有一些特權,比如說:
在職場上: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在家庭生活中: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又根據刑法規定,審判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于死刑。那如果就像《黑冰》中所演,被判死刑的犯人突然發現懷孕,暫時免除死刑,在生下孩子之后會不會再次執行呢?
首先這個問題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
那就是犯人已經被判處了死刑之后才檢查出來懷孕。
根據《看守所條例》第十條,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也就是說你因為犯罪而被拘留的時候就會被要求進行體檢,在被審判前就會將犯人身體中的一些特殊情況一一排除。
所以等到審判了死刑之后才被發現懷孕的情況還是比較少的,一般犯人懷孕在審判之前就會被檢查出來。在審判前就被發現懷孕的犯人,無論罪行如何嚴重,在之后審判中一般都不會被判死刑。
即便就像劇中一樣,逃過了多次體檢,在獄中通過特殊情況致使死刑犯懷孕。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1條規定,在執行死刑的過程中,發現罪犯正在懷孕的,應當停止執行,并且立即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停止執行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懷孕罪犯的刑罰會在上報之后,依法改判。也就是說即便你是在行刑前一秒被檢查出懷孕,你也可以因為孕婦特權被改判死緩或者無期徒刑,這種情況之下,你的判決已經改變,之前的死刑判決作廢,生下孩子之后你也不用再去履行之前的死刑。而且如果犯人之前被判罰的罪行是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甚至可以被判緩刑或者暫予監外執行。
這種因懷孕被改判的案例其實還是有非常多的:
2023年,南京就發生了一個吸毒女為了外出上網吸毒餓死家中兩個年幼女兒的案例。吸毒女本應該以惡行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但因為她在被捕之前就被檢查出來懷了孕,這個時候的法院就只能對她進行減刑處理,最后吸毒女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因為懷孕將其暫予監外執行。
2023年,吸毒女孕期結束后,繼續服刑改造,而她剛生下的孩子就因為無人看管被暫送到福利院寄養。
還有黑龍江的一個案例:
2023年,一個好心的護士小胡在路上遇到一名孕婦摔倒在地,在孕婦的請求之下將其送到家中,不料遇到的孕婦竟是一個喪心病狂的殺人罪犯,她將護士騙入家中,將其迷魂,示意丈夫侵犯她之后,二人一起將其殺害,并且拋尸荒野。
夫妻倆都以故意殺人罪被警方刑拘,最后,經過審判丈夫被判處死刑,而孕婦因為懷孕則被判處無期徒刑。
這就是非常典型的兩個因懷孕死刑改判無期的情況,法律不要看它只是一條條一款款的規定,但實際上它還是十分有人情味的,但正是法律的這種人情味卻也使得一部分不法之徒投機取巧,在犯案之后,為了逃避刑罰竟然選擇不斷懷孕。
2009年,一名姓王的女子因為盜竊罪被判罰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但因為其在緩刑期間又多次進行入室盜竊,法院直接撤銷了她的緩刑,準備數罪并罰,但此時的王某卻早已懷孕,根據現行法律,對王某暫予監外執行。王某在憑借自己懷孕逃脫了監牢之后,就開始在心里打下小算盤,她知道自己在孕期和哺乳期結束之后,還是要回到監獄中履行自己的刑罰,于是在之后的十多年里,她將懷孕作為逃避法律的工具,十年一共生下了5個孩子。
因此在一些孕婦犯下罪行得到減刑時,社會上總會有人要求在孕婦生下孩子之后加重刑罰,或者要求剝奪依靠懷孕屢犯不止的罪犯的生育權。這些想法其實還是太過于激進,法律對于判刑是有他自己的標準的,法律最終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權,罪犯也是人,他們也是有自己的權力,有一些權力并不是法律說剝奪就能剝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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