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綁架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綁架罪的構成要件需要從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這四個方面來說: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健康、生命權利及公私財產所有權利。因為行為人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對他人實施綁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在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脅,迫使其家屬交付贖金;
在綁架過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傷甚至慘遭殺害;
還有的將被害人殺害后再勒索財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
3、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歲的人,如果僅參加了綁架的行為,但未參與殺害、傷害被綁架人,沒有實施刑法規定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行為,該未成年人對這種綁架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4、主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并且具有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的目的。“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綁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強行將他人劫持,以殺害、殺傷或者不歸還人質相要挾,勒令與人質有關的親友,在一定期限內交出一定財物,以錢贖人。
二、綁架罪的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我國對綁架罪的最高處罰為死刑,但此時需要符合規定的情形,一般要求在綁架之后導致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有殺害被綁架人的行為,那么可以對行為人判處死刑,同時還可以沒收其個人財產。
若是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圖網的專業律師。
在上面的文章內容中,我們已經解答了關于綁架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綁架罪的判刑標準是怎樣的的問題,相信大家已經對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的話,可以通過搜索查看我們網站的其他內容來進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問題,請律師來幫您解答。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