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自變賣抵押物是否構成犯罪?
1、私自變賣抵押物一般情況下是不構成犯罪的,變賣銀行抵押的財產一般不構成犯罪。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沒有通知銀行的情況下,轉讓行為對銀行無效。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抵押后的房屋可以出租嗎
1、抵押后的房屋也可出租,但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該房屋已抵押的事實。已經抵押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房屋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即受讓人可終止原租賃合同,承租人對該房屋不享有優先購買權、繼續租賃權。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抵押事實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書面告知承租人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損失的,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2、房屋抵押權的效力,只對于被設定為抵押物的房屋本身有效,利息、租金等孳息不是抵押物。但當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自查封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物的孳息。抵押權人未將查封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抵押權的效力不及于該孳息。取得孳息的清償順序:
(1)收取孳息的費用;
(2)主債權的利息;
(3)主債權。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利用自己所擁有的財產來進行抵押,完全是可以的,這主要就是為了擔保債權能夠得以實現,當事人的抵押物,如果被私自的變賣了,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構成犯罪行為的。這里所涉及到的有可能是民事方面的一些責任的承擔,可以通過協商和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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