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中止是否屬于法定不訴
犯罪中止不屬于法定不訴,法定不訴包括已過追訴時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形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二、犯罪中止應該怎樣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
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
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法定不起訴包含犯罪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過追訴時效、告訴才處理等情形,不包括犯罪中止行為,所以犯罪中止不屬于法定不訴的情形,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幫助,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內容,相信已經已經對犯罪中止是否屬于法定不訴,犯罪中止應該怎樣處罰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實踐中我們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需要沉著冷靜的面對并解決,必要時可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此外,我們還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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