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暴力犯罪證明怎么開?
無犯罪證明的開具流程是:先攜帶身份證前往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開證明并蓋章;然后前往當地派出所;再由派出所查詢犯罪人員信息庫等系統;最后在無犯罪證明上出具意見,并簽字蓋章。無犯罪犯罪記錄證明,是公安機關的日常工作,依法應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如下:
1、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開證明,居委會相關負責人知道具體的填寫內容,然后蓋章,簽字;
2、報片民警,簽字蓋章(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員會協助找到報片民警的姓名,聯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簽字、蓋章。
4、或者直接帶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親屬代為辦理,但須提交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二、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規定包括什么?
1、建立犯罪人員信息庫
為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機關現有網絡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并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后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
2、建立犯罪人員信息通報機制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生效的刑事裁判文書以及其他有關信息通報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3、規范犯罪人員信息查詢機制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受理、審核和處理有關犯罪記錄的查詢申請。
上述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關于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的規定進行。
如果是行為人實施了暴力犯罪,并且達到了法定的立案標準的,那么就會被我國的人民法院根據具體的犯罪行為的情節程度以及造成的實際損失來定罪量刑,一旦被定罪量刑的,那么行為人的個人檔案中就會記錄犯罪記錄,并且還會跟隨終生。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