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裝精神病怎么辦?
1、犯罪嫌疑人裝精神病可以對當事人進行鑒定。
涉法,特別是因肇事構成刑事問題的精神病人,須經由司法程序提交授權的精神科專家,或醫師進行精神病醫學鑒定。其他人士或未經專業訓練的醫生不得受理鑒定案例。
2、精神病人犯罪的處理方式如下: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不負刑事責任;
(2)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與正常人一樣負刑事責任。精神不正常時犯罪的,屬于第一種情形;
(3)尚未完全喪失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精神病人犯罪家人承擔責任嗎?
1、精神病人犯罪家人需承擔民事責任,家人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不負刑事責任。精神病人屬于限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對外的民事責任由監護人承擔。
2、精神病人監護人協議應該寫清楚監護人基本信息和被監護人基本信息,以及監護權具體行駛的注意事項的。
監護是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設立保護人的一項法律制度。監護的設立,有兩種方式:
(1)法定監護。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2)指定監護,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若公民患有精神病,且在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完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那么該公民即使實施了犯罪行為,也并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在處理刑事案件,若是懷疑犯罪嫌疑人屬于精神病人,那么可以委托專業人士對其精神狀態進行鑒定。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