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境外竊取情報罪需要哪些構成要件是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制度。保守國家秘密是憲法規定的中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和義務。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行為。
竊取,是指使用秘密手段盜竊屬于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資料或物品的行為。刺探,是指通過各種渠道、使用各種手段,非法探知國家秘密或者情報資料的行為。收買,是指用金錢、色情和其他物質利益等手段向掌握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人員獲取國家秘密或者情報資料或者物品的行為。非法提供,是指國家秘密持有者或知悉者非法出賣、交付、告知其他不應知悉該項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人的行為。
本條規定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4個具體行為。只要行為人實施上述行為其中之一的,就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實施上述行為時被抓獲,實際上未能最終獲取國家秘密或情報,或者未能完成非法提供的行為時,也應構成本罪未遂。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中國公民均可構成,外國人、無國籍人不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二、為境外竊取、剌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的立案標準
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4個具體行為其中之一的,就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實施上述行為時被抓獲,實際上未能最終獲取國家秘密或情報,或者未能完成非法提供的行為時,也應構成本罪未遂。
如果行為人不是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而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則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不是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而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則構成本罪。
以上就是法律上對于為境外竊取情節罪的立案情況,以及定罪時所需要認定的犯罪構成要件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嚴格基于實際的涉案情節來進行量刑處理,如果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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