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況下算防衛過當?
1、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且造成重大損害的,就屬于防衛過當。
《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2、防衛過當具有兩方面的特征:
(1)在客觀上表現為防衛行為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損害;
(2)防衛行為必須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這里所說的“必要限度”是指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衛強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夠認識到其防衛強度已經超過了正當防衛所必需的強度,也就是應當以防衛行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為限度。
二、防衛過當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1、防衛過當是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防衛過當的前提是進行正當防衛,但防衛過當又不同于正當防衛.
(1)在客觀上具有防衛過當的行為,并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損害。
(2)在主觀上對其過當結果具有罪過,這是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的根據。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主要是解決防衛過當的定罪和量刑問題,能不能定罪,就是通過是否具備了防衛過當犯罪構成的條件,因為它是刑事責任的唯一根據。根據犯罪構成的一般原理。
2、客體要件
防衛過當的客體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權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護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在這里不法侵害人具有雙重身份,即是防衛對象,又是犯罪對象,中國法律支持對不法侵害人的某些權益造成必要的損害的正當防衛行為。但是,同時不法侵害人還有他合法權益,而這部分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防衛過當行為損害了不法侵害人除了刑法允許可以反擊,可以損害的部分以外,依法受保護的不允許損害的部分權益。因此,防衛過當也就是對不法侵害人的一種犯罪,只不過其社會危害性較小。
3、客觀要件
防衛過當的客觀方面是防衛行為明顯超過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損害。
4、主體要件
防衛過當的主體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單個公民。
5、主觀要件
防衛過當的主觀方面是防衛人對過當結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過于自信的態度。防衛過當是一種應負刑事責任的行為,因此,同其他犯罪一樣,要求防衛人在主觀上具有罪過。
防衛過當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故此發現自己的權益遭受損害,采取維權措施的時候,需要注意一定的限度。若是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也不屬于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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