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是什么
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制度。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國家對禁止進口不能作原料的廢物;
限制進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可以用作原料進口的固體廢物的目錄,未列入該目錄的固體廢物禁止進口。確有必要進口列入上述規定目錄中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須經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審查許可,方可進口。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以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人體健康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也就是說行為人對造成的嚴重危害后果主觀是過失的,但是,對于未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是法律禁止的,行為人則是明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以原料利用為名,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構成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一般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我國法律中規定了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制度,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以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人體健康的行為,具體的規定如上。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是什么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了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才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話,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內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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