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現在常見的詐騙形式就是電信詐騙和網絡詐騙了,在生活中我們一定要提高自己的防范心,以免被騙遭受損失。如果自然人被騙去財物的,那么被騙了錢怎樣能追回來?
一、被騙了錢怎樣能追回來
被騙了錢,首先要搜集保留相關的資料證據,比如匯款轉賬記錄的截圖,和騙子的聊天記錄的截圖或者能證明被騙的影像資料或者錄音資料等,把盡可能多的證據收集完了就可以報警了,報警后要積極配合警察了解案情,耐心等待警察的處理。
如果被騙金額不大,不構成犯罪的,你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對于被騙金額較大,達到當地詐騙罪立案標準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訴,會立案處理。
所以發現被騙了,可以直接報警,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回自己的損失。
發現自己被騙,不要慌張,更不要再落入詐騙犯的圈套。切忌自作聰明私自向詐騙犯追討財物,最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保留相關證據資料,及時報警,只有這樣才能安全、有效、合法、更快的追回自己的損失。
二、詐騙罪認定是怎樣的呢
1、與借貸行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賬,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還有些打借條之后偽造還款收條的,詐稱已經還款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
2、與因虧損躲債的界限
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3、與招搖撞騙罪界限
兩者都使用騙術,后者也可能獲得財產利益,這兩點相同;但是,主觀目的、犯罪手段、財物數額要求和侵犯的客體,均有不同。招搖撞騙罪是以騙取各種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活動,是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它所騙取的不僅包括財物(但無數額多少的限制),還包括工作、職務、地位、榮譽等等,屬于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當犯罪分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騙取公私財物時,它就侵犯了財產權利,又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常活動,屬于牽連犯,應當按照行為所侵犯的主要客體和主要危害性來確定罪名并從重懲罰。如果騙取財物數額不大,卻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應按招搖撞騙罪論處;反之,則定為詐騙罪,如果嚴重地侵犯了兩種客體,一般依從一重罪處斷的原則按詐騙罪處治;如果先后分別獨立地犯了兩種罪,互不牽連則應按照數罪并罰原則處理。
4、本罪與本法規定的其他詐騙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節分別規定了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金融票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這些詐騙犯罪與本罪在主觀方面和客觀表現方面均相同,但在主體、犯罪手段、主體要件與對象上均有差別,較易區分。本條因之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詐騙罪量刑標準
l、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被騙了錢的被騙人要報警處理,如果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之后就可以追回被騙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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