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水10幾萬不構成幫信罪嗎?
一般不構成幫信罪,幫信罪的立案標準是:
(一)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
(二)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
(四)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
(五)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
(六)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涉嫌幫信罪公安機關可采取的強制措施有哪些?
1、拘傳。
是指辦案機關依法強制拒絕到案的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措施。
2、取保候審。
是指辦案機關責令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后不拘留嫌疑人的一種強制措施。
3、監視居住。
是指辦案機關禁止犯罪嫌疑人擅自離開指定的住所、對其行動加以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通常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不能提供保證人或保證金的嫌疑人適用
4、拘留。
是指公安機關對現行犯或反犯罪嫌疑人采用的關押在看守所的一種強制措施。
5、逮捕。
是指為了防止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偵查、起訴或審判,辦案機關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關押在看守所的一種強制措施。
三、涉嫌幫信罪移送檢察院后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于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流水10幾萬不構成幫信罪是因為不存在其他嚴重的情節,但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也可以進行行政處罰,不過兩年內因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接受過行政處罰后又有相關的行為,不論違法所得及流水金額是多少都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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