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規定,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申報居住登記;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規定申領居住證,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
通過“人屋系統”申報居住登記有哪些好處?
首先,根據《條例》規定,居住在出租屋的市民(即《條例》所稱“承租人”)應當如實配合屋主(即《條例》所稱“出租人”)在“人屋系統”申報居住登記信息。其次,市民通過“人屋系統”申報居住登記,可以大大縮減等待時間。傳統申報居住登記的方法,市民到公安業務窗口申報居住登記后,需要等待社區民警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
如果使用“人屋系統”申報居住登記,經屋主確認后,市民到公安業務窗口當天即可辦理完成居住登記,符合條件的可立即辦理居住證后續業務。
不如實申報居住登記會有什么后果呢?
根據《條例》規定,居住在出租屋的市民未如實向出租人說明租住人數,出示本人及共同使用人有效身份證件,配合申報出租屋基礎信息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未按規定申報居住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此外,屋主不如實確認承租人申報的居住登記信息,也將承擔法律責任。
通過“人屋系統”怎樣申報居住登記?
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功能,輸入關鍵字“珠海市人口”或“珠海市出租屋”進行搜索,點擊進入“珠海市人口和出租屋服務平臺”?;蛘呤褂梦⑿拧皰咭粧摺惫δ埽苯訏呙栊〕绦蚨S碼或建筑物二維碼跳轉進入小程序掃碼登錄“人屋系統”小程序(首次使用需完成身份注冊、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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