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lián)合出臺了如何認定正當防衛(wèi)的指導意見,記住以下幾點:
1、防衛(wèi)對象:1+N。正當防衛(wèi)不止可以防衛(wèi),直接打你的人,對在場其他人實施侵害的,一樣可以防衛(wèi)。
2、防衛(wèi)行為:暴力犯罪+違法行為。正當防衛(wèi)不僅是針對暴力犯罪行為,還可以針對違法行為。如果你被性騷擾、被打耳光,同樣可以正當防衛(wèi)。
3、防止一哭二鬧三上吊。要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wèi)“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此外,為避免把自己搭進去,我們還手的時候要注意幾個問題:
一是還手的目的只是為了制止侵害,不是為了徇私報復、泄恨;
二是必須針對自己被侵害的期間,如果事后再去還手性質就變成違法甚至犯罪了;
三是還手不要超過必要限度,“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腳”的對等行為還可以,如果“你打我一拳,我扎了你一刀”就屬于防衛(wèi)過當了;
四是有幾類正當防衛(wèi)是不受法律限制的,如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進行無過當防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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