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是屬于比較常見的一種違法犯罪行為,而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如果盜竊的財產價值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就會構成盜竊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那么盜竊報警有時間限制嗎?盜竊立案需要什么證據?接下來華律邀請胡銳謹律師為您解答。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是有時間限制的,所以盜竊案件報警時,要在追訴期限內報警。如果丟失金額不大,且不屬于入戶盜竊的情形,屬于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情形,應當在6個月以內報案。
如果金額較大,或者屬于入戶盜竊,根據盜竊的具體情節確定追訴期,最高是二十年。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盜竊罪證據標準的研究是根據刑法關于盜竊犯罪與刑罰的實體規定和刑事訴訟法關于證據的一般規定,確立認定盜竊罪犯罪構成及法定量刑事實所具備的證據標準和證據要素。
從盜竊罪的證明對象入手,可以從盜竊罪的主體證據、行為證據、結果證據、主觀證據、情節證據等層面確立證據標準。
(1)主體證據。應包括居民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
(2)行為證據。應包括被害人關于在具體時間、地點及位置被盜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陳述;有關知情人關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秘密竊取方法實施盜竊行為的證詞;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盜竊行為時所穿戴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贓款、贓物等物證的實物及照片和有關物證。
(3)結果證據。應包括被害人關于失竊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關于竊得物品的供述,證人關于財物被盜的證言,有關部門關于財物被盜的證明等。
(4)主觀證據。應包括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贓款、贓物的證據等。
(5)情節證據。定罪情節證據應當包括價格鑒定、物品發票等。
當然,這些盜竊罪證據標準及證據要素,并不要求每一個案件都全部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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