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回答:
在偵查和審查起訴期間,家屬原則上無法見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審判階段,如果家屬旁聽庭審的,可在開庭時看到被告人,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家人即可會見被告人。當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一般需要經過三個階段,即公安(國安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在偵查和審查起訴期間,家屬原則上無法見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審判階段,如果家屬旁聽庭審的,可在開庭時看到被告人,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家人即可會見被告人。而開庭的時間,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案件的復雜程度、人數的多寡等,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2個月到2年左右。一、取保候審是否需要開庭取保候審是否需要開庭取決于實際情況。如果案件仍處于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的律師或家屬申請取保候審,經偵查或審查起訴,認為不構成刑事案件。此時,只要案件所在階段的辦案機關批準同意申請,法院就不需要開庭審理。如果偵查機關認為犯罪事實清楚,犯罪成立,此時將向法院起訴。如果要申請取保候審,必須經過法院審理階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發現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犯罪被拘留后家人多久才能見到,監視居住期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二、刑事案件分為哪幾個階段?刑事案件分為三個階段: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偵查階段由偵查機關對涉嫌犯罪的案件進行偵查,并在偵查終結后制作《起訴意見書》以及案卷材料,并將全案證據材料移送到檢察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審查起訴階段由檢察院對偵查機關移送的證據材料進行審閱,經審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檢察院形成《起訴書》以及《量刑建議》,將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進入審判階段。審判階段指法院根據檢察院提出的《起訴書》以及案件證據材料等,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進行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款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其它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