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流行“滴血驗親”,一共有兩種方法:滴骨法和合血法。滴骨法可追溯到三國時期,說的是將活人的血滴在死人骨頭上,去觀察是否滲入,如果滲入就證明了二人的血緣關系;合血法是驗證者都活著時,刺破倆人指尖將血滴入一個器皿中,看是否融為一體,如果合為一體則證實血緣關系。
在《圣經》中,曾有一則小故事,說兩個妓女爭搶男孩,都說這個男孩是自己的骨血。但是,所羅門因為無法判決卻下令要殺死孩子,讓她們誰也別要。這個時候,其中一個婦人哭訴說著自己愿意替孩子去死,于是,所羅門就把這個孩子判給了她。因為,孩子真正的母親,是愿意為之付出生命的。
滴骨認親,這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詞。很多人以為是滴血認親的高級玩法,但歷史中的史料告訴我們:滴骨認親其實出現的年代更早!早在東漢末年(三國時期),我們國家就開始了這種比較科學的方法。在《會稽先賢傳》中有記載:在戰亂時候,戰場上尸骨無數,但是大部分人都能找到自家親屬的尸首,即便是那些被大火燒容顏的人!他們通過將自己的血,滴在逝者的骨頭上(破開的骨頭),如果鮮血能完全滲透進去,那就是自家兄弟。這么一看,是不是很像現在的“骨髓移植”?要找到跟自己匹配的才能行,而親屬是大概率匹配。
其實在很久之前,科學家就解析了“滴血認親”的基本原理。滴血認親又稱為合血法,就是將要鑒定的兩人鮮血都滴在鹽水中,如果血液相融,那就是親生的。如果血液不相容,那就不是親生的。般同血型的血都是可以相融的,這也是現在醫院“輸血”的科學依據。不得不說,古人在沒有絲毫科學依據就“發現”了這種方法,算是天大的運氣了。但是O型血可以跟大多數血相容,所以在康熙年間,有人提出“滴血之事,未可盡信”。
其實感情試探法沿用至今,很多家庭就算懷疑自己的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那也不愿意去做親子鑒定。而是通過設計一些“問題”、“事件”來觀察后代的忠誠度與親情歸屬感。在西漢時期就有這種方法,一開始這種方法是用來識別敵國間諜的。但是后來有人將這種方法用作“鑒定是否本家人”。其實通過這種測試的人,即便真的不是親生骨肉,那也是值得付出真感情的。
其實,古人早就發現:想讓沒血緣的倆人血相融,冒充父子,其實也簡單,僅需在水中調入白礬即可。古時,驗血之人常拿這個手段去偽造結果。其實,現代醫學已經證明,即便是沒有血液關系,但是,為同型血也能相融,這個已經是小學生都懂得的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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