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志疆
近日,江蘇常州的李先生向某質量報告投訴平臺反映,他2023年7月23日在太平洋保險公司購買車險,事后發現保單上的車架號與他的車架號不符,疑為當時工作人員錄入錯誤。李先生要求保險公司修改信息,對方稱修改車架號需額外支付7000余元。目前,雙方仍在協商。
購買車險原本是為出行增添一份保障,若是保險公司錄入錯誤,理應及時予以更正,沒想到,保險公司居然“獅子大張口”,要求李先生額外支付7000余元。
如此霸氣的回復令人費解——李先生買車險花了4000多元,改正保險公司錄入錯誤需要再多掏7000多元,如果這種做法行得通,保險公司還賣什么保險,直接“賣差錯”豈不是更賺錢?
車架號是車輛最主要的識別代碼,車架號錄入錯誤,意味著車輛實際上處于“裸奔”狀態,不僅會影響車輛的年檢審驗和續保優惠,而且會因脫保面臨交警部門的處罰風險,更為重要的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險勢必會影響責任認定和理賠等一系列問題。因為保險公司自身的失誤,李先生需要獨自面對這一系列風險。
現實生活中,保險公司填錯車架號的事時有發生,多數都由保險公司做出更正,并針對車主的損失做出具體賠償。畢竟,這是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單方面低級失誤,更正錯誤不僅是應盡之責,而且本身也并不復雜。然而,太平洋保險的營業網點卻給李先生提供了不一樣的解決思路:要么補交7000多元修改保單,要么等待今年8月保險到期重新購買、登記保險信息。這樣的態度,與其說是解決問題,不如說拖延問題更為貼切。問題的關鍵是,李先生支付了足額保費,車輛卻已經“裸奔”了大半年,為什么還要繼續“裸奔”下去?
實際上,李先生的訴求很簡單,他并沒有索要任何賠償,只是想讓保險公司改正自己一手造成的錯誤。但這最基本的訴求,仍然遭到了最荒唐的拒絕。面對這樣的局面,消費者有必要求助于司法程序來討還公道。
有錯就改是一種最基本的做人做事底線,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只有嚴格遵照法律法規行事,才能使人確信其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是保險的。如果他們不會做事,就應該通過法律讓他們學會“做人”。(趙志疆)
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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