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多少天下逮捕通知書?
1、拘留1到37天可能會下逮捕通知書,實際上,只要滿足了以下逮捕的條件,不管被拘留多久,都會下逮捕通知書: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二、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會被取保嗎?
1、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會被取保。
不批捕取保候審一般是不需要辦理的,由于逮捕的請求一般都是由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提出的請求,若是其在該階段收集到的證據,不足以讓檢察院批捕的,此時主體會被拘留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個月,故此若不是由于生病需要治療等的理由,不需要辦理取保候審。
2、在檢察院批捕后,如果是犯罪行為較輕的,是可以進行取保候審。
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但是,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三、批捕了就一定會判刑嗎?
1、批捕了不一定會判刑
(1)實施逮捕措施的僅僅是公安機關,雖然有可能是由法院決定采取逮捕措施,但案件尚未經過審判,此時尚不能判定行為人是否真的構成犯罪,既然不能認定為犯罪,也不確定是否會做出判刑處罰。
(2)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來認定,也就是說沒有法院的判決任何機關不能定誰誰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過程中采取的一種手段,但是在我國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關押了起來,如果將來人有釋放了,認為不構成犯罪,那么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等于是辦理了錯案,要追究責任的,所以被逮捕后一般情況下都是要被判刑的。建議委托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
2、逮捕以后取保候審難度相對加大,但并非不可能。
即使公安階段沒有成功,到檢察院起訴科時仍然可以積極爭取取保候審。如果表現良好、后果不嚴重的話,即使未能取保候審,也可以在法院階段努力爭取緩刑。當然,在依法的范圍內,法律上的操作方法,還是講究一定技巧的。
拘留與逮捕都屬于刑事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在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之后,如果想要逮捕被拘留者,需要向檢察院提出逮捕申請。如果對拘留多少天下逮捕通知書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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