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罪的起訴由誰負責?
提起公訴是人民檢察院的職權,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要進行認真、全面的審查,必須查明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是否屬于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有無附帶民事訴訟,偵查活動是否合法。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可以詢問證人和被害人。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即應作出起訴的決定,按照刑事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二、損壞他人財物立案標準是多少?
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的立案標準是5000元,故意損壞他人財物700元的情形,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某種現實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可能是出于對財物所有人的打擊報復、或嫉妒心理或其他類似有針對性的心理態度,毀壞財物使所有人的財產受到損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但是,如果行為人使用放火、決水、投毒、爆炸等危險方法破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
如果行為人損害相關人員財產,拒不賠償,可以提起訴訟。一般情況下,如果有人故意破壞他人財產,則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情節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數額巨大,將被判處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三、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犯罪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但是,如果行為人所故意毀壞的是本法另有規定的某些特定財物,危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有關罪名論處。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但是,如果行為人使用放火、決水、投毒、爆炸等危險方法破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本法分則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后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于人的,等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這是侵犯財產罪中毀財型犯罪與其他貪利型犯罪的根本區別。犯罪動機各種各樣,一般是出于個人報復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別規定的失火、過失決水、過失爆炸以及過失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犯罪需按有關條文追究刑事責任外,過失毀壞公私財物的,不構成犯罪,屬于民事賠償問題。
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罪的起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如果是行為人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就會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小,之后還會被人民法院定罪量刑。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和律師進行在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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