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輕傷二級屬于刑事案件嗎?
1、行為人的故意傷害行為造成受害人輕傷二級的,一般可以構成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以故意傷害罪的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輕傷害與輕微傷害的區分標準是什么
1、故意傷害罪中的傷害,并不包括輕微傷害在內,在一般情說下,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傷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決定了對人應否追究刑事責任,應否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因此,區分輕傷害與輕微傷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義的。
2、區分輕傷害和輕微傷害主要應根據以下原則來進行:
(1)凡是損傷伴有輕度器官功能障礙,受傷當時或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或治療后只使勞動能力有輕度下降的,都屬于輕傷;
(2)凡是損傷僅僅引起機體暫時和輕微的反應,基本不影響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復的,就屬于輕微傷害(表皮擦傷、剝脫、小范圍的皮下血腫以及一些極輕微的骨折等),
(3)輕傷害與輕微傷害區別的主要標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由行修復。
3、一般說來,輕微傷害不需要專門的手術治療,人體通過自身的代償功能便能使其復原,或者僅采取簡單的醫療手段和護理就能使傷勢很快痊愈。
4、而輕傷害在通常情況下都必須進行專門的治療,有時還需要特殊護理。否則傷勢就有可能惡化、感染或引起其他嚴重的并發癥和后遺癥。
三、輕傷二級緩刑的條件是什么?
1、緩刑適用條件,是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情況下,如果可以得到受害人的諒解,可以爭取緩刑;但是這不是適用緩刑的必要條件;
2、對于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不滿十八周歲、懷孕或者已滿七十五周歲,且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且沒有再犯罪的危險,應當適用緩刑;
3、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二級的,刑法規定量刑三年以下,所以如果認罪態度良好,還是可以爭取緩刑的。
《刑法》相關規定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輕傷二級屬于刑事案件嗎,這個問題在上文中給出了明確的解答。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在我們國家法律當中規定就是必須要達到造成他人輕傷以上的法律后果。希望通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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