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尋釁滋事屬于暴力犯罪么?
屬于,構成尋釁滋事罪的,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涉嫌犯罪需查明哪些內容?
(一)犯罪行為是否存在;
(二)實施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節;
(三)犯罪行為是否為犯罪嫌疑人實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責任以及與其他同案人的關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無法定從重、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免除處罰的情節;
(八)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事實。
三、尋釁滋事涉嫌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權利?
1、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
2、委托辯護人的權利。
3、申請回避的權利。
4、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5、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
6、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的訊問,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7、要求解除強制措施的權利。
8、申請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的權利。
9、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申訴的權利。
10、核對筆錄的權利。
11、對侵權提出控告的權利。
12、獲得賠償的權利。
四、涉嫌尋釁滋事罪可委托哪些人做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五、涉嫌尋釁滋事罪可辦理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六、涉嫌尋釁滋事罪在取保候審期間需遵守哪些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尋釁滋事屬于暴力犯罪么這個問題就介紹到這里,尋釁滋事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傷但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也要承擔刑事責任,對尋釁滋事罪規定的最嚴厲的量刑標準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看完上文內容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在線咨詢專業律師。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