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多長時間?
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律師和當事人可以隨時會見,但是會見的時間必須得遵守看守所的作息規定。律師在接見嫌疑人的時候,警察是i不可以在場的,也不可以對會見進行監聽或者使用其他的監視手段。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律師與犯人見面時間有限制,每次不得超過一個小時。
二、律師會見的規定是什么?
1、律師可以直接、單獨會見犯罪嫌疑人,不必經過偵查人員批準或同意,且偵查人員不在場;
2、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次數、時間不受偵查人員安排和制約,完全由律師根據自己的時間決定。由于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權,律師的會見在安排上反而優于偵查人員;
3、律師與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會見通常在警察局,由偵查人員安排,會見的場所一般為獨立的封閉的屋子,偵查人員不在場,也不能用錄音或監聽設備。
律師與犯罪嫌疑人面對面交談,中間不隔玻璃、不用電話。律師在看守所等地會見犯罪嫌疑人,由看守所提供場地,與起訴后會見的條件和要求相同,即單獨的房間,面對面交談,不用電話,不能監聽;
4、律師與犯罪嫌疑人會見所談論的內容不受限制,可以談論案情,可以給予指導,包括告訴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等。讓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還是配合偵查人員訊問以及怎樣配合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如違反法律規定或者會見場所的規定,在場民警應當制止,必要時可以決定停止本次會見,視情節輕重,通知律師管理部門。看守所的工作人員不按規定辦理會見手續的,律師可以向移案或者受案的機關投訴,也可以通過司法行政機關向有關部門反映。
三、律師會見嫌疑人的程序是什么?
1、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提供法律幫助或者擔任辯護人的,在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向看守所出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出示《授權委托書》和律師執業證書。
2、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48小時內安排會見。對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等重大復雜的兩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5日內安排會見。
律師會見嫌疑人的時間是沒有限制的,一般來說想談多久就談多久,但是必須得遵守看守所的作息規定才可以。如果超過作息時間規定的話,看守所的民警可以終止會見。但是要注意,律師和嫌疑人會面的時候不可以采取監聽或者其他的方式來監視雙方的會談。
關于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多長時間這個問題,答案是沒有限制,但是也存在例外的情形,即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涉嫌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會見需要得到偵查機關的批準,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和律師進行在線溝通。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